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株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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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称为9-[0-[(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红霉素。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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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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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711 |
国药准字H20010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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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株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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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每日口服300mg,一日1次;儿童用量为5~10mg/kg,一日1次。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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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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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年龄在65岁以上者,半衰期延长。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本品。建议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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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株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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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比红霉素强1-4倍。 |
有抑制真菌作用,高浓度时也可具有杀菌作用。主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氟康唑还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的变形和细胞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胞变为具侵袭性的菌丝过程。对念珠菌、隐球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等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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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罗红霉素与茶碱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同时使用时,建议检测治疗期间的血药浓度。 4.食物对本品吸收有影响,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与牛奶同时服用则可提高生物利用度。5.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6.用药期间定期随访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 2.本品仅供滴眼用。 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 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