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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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炎琥宁 |
主要成分:硫普罗宁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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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加滨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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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253 |
国药准字H1098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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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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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临用前加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肌内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2.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给药。3.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一次2支,一B一次,连续4周。配制方法:临用前每支注射用硫普罗宁门(1OOmg/支)先用包装盒内所附专用溶剂5%的碳酸氢钠(pH=7.5~8.5)溶液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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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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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胎盘绒毛滋养叶细胞有细胞毒作用,动物试验提示有抗早、中孕作用,故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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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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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系植物穿心莲提取物-穿心莲内酯经酯化、脱水、成盐精制而成的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穿心莲内酯非临床药理研究表明: 1.本品对细菌内毒素引起发热的家兔有较强的解热作用,能促进发热的消退,作用迅速并可维持4小时以上; 2.本品能对抗由二甲苯或组织胺所引起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高; 3.本品能缩短戊巴比妥钠引起的小白鼠睡眠潜伏期,延长其睡眠时间,还能加强阈下量的戊巴比妥钠作用,引起小白鼠睡眠,该试验结果提示本品有明显的镇静作用; 4.本品能明显地促进大白鼠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加机体对病原体感染的应急能力; 5.临床病原学诊断实验和组织培养灭活试验显示本品体外对流感病毒甲Ⅰ型、甲Ⅲ型、肺炎腺病毒(Adv)Ⅲ型、Ⅳ型,肠合胞病毒(Rsv)均有一定灭活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TAA(硫代乙酰胺)、CC14(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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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热、气短现象,应立即停止用药。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2.本品需输注前新鲜配制,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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