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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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炎琥宁 |
本品主要成份为贝美前列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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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加滨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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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253 |
H20100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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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本品用于降低对其他降眼压制剂不能耐受或不够敏感的(多次用药无法达到目标眼内压值)的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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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临用前加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肌内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2.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给药。3.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晚滴一滴于患眼。每日使用本品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因为有资料表明频繁使用本品可导致其眼压效果减弱。 首次滴用本品约4小时后眼压开始降低,约于8-12小时之内作用达到最大。 本品可以与其它滴眼剂同时使用以降低眼压。如果同时使用多种治疗药物,则每两种药物的使用应当至少间隔五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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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本品禁用于对贝美前列素或本品中其它任何成份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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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胎盘绒毛滋养叶细胞有细胞毒作用,动物试验提示有抗早、中孕作用,故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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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本品用于降低对其他降眼压制剂不能耐受或不够敏感的(多次用药无法达到目标眼内压值)的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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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系植物穿心莲提取物-穿心莲内酯经酯化、脱水、成盐精制而成的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穿心莲内酯非临床药理研究表明: 1.本品对细菌内毒素引起发热的家兔有较强的解热作用,能促进发热的消退,作用迅速并可维持4小时以上; 2.本品能对抗由二甲苯或组织胺所引起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高; 3.本品能缩短戊巴比妥钠引起的小白鼠睡眠潜伏期,延长其睡眠时间,还能加强阈下量的戊巴比妥钠作用,引起小白鼠睡眠,该试验结果提示本品有明显的镇静作用; 4.本品能明显地促进大白鼠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加机体对病原体感染的应急能力; 5.临床病原学诊断实验和组织培养灭活试验显示本品体外对流感病毒甲Ⅰ型、甲Ⅲ型、肺炎腺病毒(Adv)Ⅲ型、Ⅳ型,肠合胞病毒(Rsv)均有一定灭活作用。 |
药物作用:贝美前列素为一种合成的前列酰胺,是具有降低眼内压活性的前列腺素结果类似物,选择性地模拟了天然存在的前列酰胺的作用。贝美前列素被认为是通过增加房水经小梁网及葡萄膜巩膜两条外流途径而降低眼内压(LOP)的。高眼压是导致青光眼性视野缺损的主要因素。眼内压越高,视神经受损及视野缺损的危险性越大。 毒力作用:在小鼠和大鼠的口服(管饲)试验中,即使给药剂量达到100mg/kg天时仍无毒性反应。此剂量以mg/m2表示至少比体重为十公斤的小孩用一整瓶本品的剂量高70倍。 有肝病史或ALT、AST和/或胆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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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热、气短现象,应立即停止用药。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2.本品需输注前新鲜配制,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一般情况:有报道患者因使用多剂量包装的滴眼液而致细菌性角膜炎。..患有活动性内眼炎症(如葡萄膜炎)的患者须谨慎用本品。曾有报道,有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了黄斑水肿包括囊样黄斑水肿。无晶体患者、晶状体后囊撕裂的假性无晶体患者或已知有黄斑水肿危险的患者应谨慎用本品。..本品治疗闭角型、炎性及出血性青光眼尚无评价。配戴有隐形眼镜时不应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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