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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处方 非医保

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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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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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主要成分

克拉霉素。

盐酸左氧氟沙星

生产企业

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365

国药准字H199900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司、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新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儿童一日按体重10~15mg/kg给药,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成人每日0.2~0.3g,分2~3次口服,每次1片。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或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 3水电解质紊乱患者。 4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克拉霉素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 老人注意事项: 参见【药代动力学】老年患者内容。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成分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司、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新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其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质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本品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双球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特点为在体外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II)的活性,阻碍细菌DNA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氏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性菌等革兰氏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注意事项

1.克拉霉素主要在肝脏代谢及排出,肝功能不全或肾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应慎用。 2.同其他抗生素一样,出现真菌或具耐药性的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停用本药,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