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AlconLaboratories,Inc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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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右旋糖酐70,羟丙基甲基纤维素291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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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AlconLaboratories,Inc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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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080355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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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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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使用前请确认塑料瓶是否完好无损,打开时请完全旋掉顶部,切勿撕拉;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包装袋一旦打开,塑料瓶内的滴眼剂应在4天内使用(96小时)。每个塑料瓶打开后仅能使用一次,用后应立即弃去。(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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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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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信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信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老人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信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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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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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是一种拟天然泪液的灭菌滴眼液,能与泪液结合,并可替代泪膜,消除因眼球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感。干眼症患者的角膜,上皮细胞间联结遭到破坏,致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得以修复,通透性降至正常值。(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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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后如果感到眼部有疼痛、视物模糊、持续性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2.药液变色或混浊时请勿使用。3.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4.避免儿童取得5、运动员慎用(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