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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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青霉素V钾 |
更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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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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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953 |
国药准字H2004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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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
本品可用于多种原因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感染,用于治疗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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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4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2滴,每2小时一次,一日给药7~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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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青霉素钠过敏者忌用。 |
本品可引起粒细胞、中性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停药后易于恢复,也可同时使用促进粒细胞生长的药物拮抗。本品已报道的其它或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厌食、腹泻等消化道反应;头昏、头痛、精神异常等中枢神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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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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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
本品可用于多种原因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感染,用于治疗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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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本品对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的抗菌作用差。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
更昔洛韦是一种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在体内可抑制疱疹病毒的复制,包括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EB病毒和巨细胞病毒等,尤以对缺乏胸苷激酶的耐药毒株及巨细胞病毒的作用显著;此外,本品对乙肝病毒,腺病毒及疱疹Ⅵ病毒亦有较强作用。在作用机理上,本品进入宿主细胞后主要由敏感病毒诱导的一种或多种细胞激酶磷酸化为更昔洛韦三磷酸,其在病毒感染细胞内的浓度可以高于非感染细胞10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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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1.白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0,000/MM3患者及孕妇不宜使用,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老年患者慎用。生育年龄的患者,用药期间需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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