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科手术辅助用药,用于白内障囊内、囊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抗青光眼手术,角膜移植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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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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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金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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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379 |
国药准字H1999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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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科手术辅助用药,用于白内障囊内、囊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抗青光眼手术,角膜移植手术等。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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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眼科手术辅助用药,根据手术方式选择剂量,眼前节手术常用量为一次0.2ml左右。前房内注射,术毕根据手术需要消除残留药液。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4g。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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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目前尚未发现。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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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老人注意事项: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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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科手术辅助用药,用于白内障囊内、囊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抗青光眼手术,角膜移植手术等。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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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玻璃酸钠为广泛存在于动物和人体的生理活性物质,在人皮肤、关节滑膜液、脐带、房水、眼玻璃体中均有分布。本品无致热性、抗原性,不引起炎症反应。高分子量玻璃酸钠溶液的高粘弹性及仿形性使它在手术中可作为保护工具和手术工具,广泛用于各种眼科手术、术中可协助器械将组织轻柔的分离、移动和定位。在眼前节手术中,药液注入前房后,前房加深便于手术操作,并可保护角膜内细胞及眼内组织,减少术后并发症,提高手术成功率。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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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前必须先和室温平衡。2、不要向眼内注射过量的玻璃酸钠。3、对无晶状体的糖尿病人,实行手术时,禁止使用大量玻璃酸钠。4、手术结束时可以采用注洗法或抽吸法清除残留玻璃酸钠。5、本品勿与含洁尔灭的药物接触以免产生浑浊。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