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性鼻炎、鼻窦炎、变态反应性鼻炎的发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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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萘甲唑啉(0.05%)和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0.1%)。 |
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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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上海金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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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20 |
国药准字H1999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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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性鼻炎、鼻窦炎、变态反应性鼻炎的发作期。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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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使用前,打开瓶盖,瓶口向上,按压喷头,使喷出药液成细雾状后,方可使用。 2 使用时,患者应采取立位或坐位,将瓶口向上对准鼻孔,向鼻孔喷雾,每次每侧鼻孔喷雾1~2揿,(约0.05~0.1ml溶液)。每4~6小时1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4g。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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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萎缩性鼻窦炎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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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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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急性鼻炎、鼻窦炎、变态反应性鼻炎的发作期。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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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萘甲唑啉为肾上腺素受体(α1)激动药,具有局部血管收缩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组胺受体(H1)阻断药,能阻断组胺引起的血管通透性增加、粘膜充血作用,两药合用,对鼻粘膜充血、肿胀有较好疗效。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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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采取立式或坐式,将瓶口向上对准鼻孔,按压喷头,向鼻孔内喷雾; 2.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3.小儿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哺乳期妇女、孕妇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本品不宜长期使用,每日使用不得超过6次,连续使用不超过10天。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