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环丙沙星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诺氟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3-喹啉羧酸。化学结构式如下:分子式:C16H18FN3O3分子量:319.24 |
|
生产企业 |
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36 |
国药准字H109100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疗程为6~14日。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诺氟沙星对细菌的DNA合成有特殊的阻碍作用,其抗菌作用为杀菌性,有广泛的抗菌谱。本品对眼科致病菌有杀菌作用,包括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含肺炎球菌)、棒状杆菌属等革兰氏阳性菌和奈瑟氏菌属(含淋球菌)、埃希氏属(含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含肺炎与流感嗜血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以及假单胞菌属(含绿脓杆菌)、不动杆菌、摩拉氏菌属、产碱杆菌属等革兰氏阴性细菌和某些厌氧菌的感染。本品和现有的抗菌滴眼液无交叉耐药性,可用于对其他眼药耐药的细菌所引起的眼疾。 |
|
注意事项 |
1只用于滴眼。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