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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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盐酸盐-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氧头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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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威奇达光明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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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13 |
国药准字H1093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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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症,如败血症,脑膜炎,呼吸系统感染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肺化脓症,脓胸等,)消化系统感染症(胆道炎,胆囊炎等),腹腔内感染症(肝脓疡,腹膜炎等)泌尿系统及生殖系统感染症(肾孟肾炎,膀胱炎,尿道炎,淋病,副睾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及创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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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每次0.2g,先用5~1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重度感染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据感染的种类和症状,可适当增减),分2次静滴。 |
静滴,静注或肌注,成人1天1-2g(1-2瓶),分2次1,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成人增加至1天4g(4瓶),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静注前,本品1g,以4ml以上的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充分摇匀,使完全溶解。溶解后,冰箱内保存在72小时以内,室温保存24小时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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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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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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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静滴、静注或肌注,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体重、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低体重初生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宜酌减给药剂量和延长给药间隔。老年患者生理机能减退的,使用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增加。老年患者缺乏维生素k,使用本品增加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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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症,如败血症,脑膜炎,呼吸系统感染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肺化脓症,脓胸等,)消化系统感染症(胆道炎,胆囊炎等),腹腔内感染症(肝脓疡,腹膜炎等)泌尿系统及生殖系统感染症(肾孟肾炎,膀胱炎,尿道炎,淋病,副睾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及创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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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毒理作用重复给药毒性:大鼠连续4周经口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50、200、800mg/kg,仅见800mg/kg用药组动物出现中性白细胞的减少和骨髓M/E的上升;病理组织学可见肢关节表面出现轻度的变性改变。猕猴经口投药4周,100mg/kg组动物出现流涎、腹泻、体重轻度和尿中pH值降低。大鼠经口给药26周,80和320mg/kg剂量组动物出现流涎、尿中pH高。320mg/kg组动物的排粪量增加,盲肠粘膜的杯状细胞出现肿大。猕猴经口给药26周时,在10、25、62.5mg/kg剂量下均未出现明显毒性反应。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360mg/kg时,均未见影响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也未见影响胎儿。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90mg/kg时,对胎儿和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家兔经口给药50mg/kg时,未出现胚胎、胎儿的致死作用以及迟缓胎儿生长的作用,也未出现致畸作用。大鼠围产期、授乳期经口给药达360mg/kg时,对动物的分娩、授乳,以及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其他研究:对关节软骨的影响:对幼年和3~4周龄大鼠、4月龄猎兔犬经口给药7天时,大鼠在300mg/kg以上、猎兔犬在10mg/kg以上出现关节软骨病变,并在幼、年轻猎兔犬中易出现关节毒性。对13月龄犬,经口投药7天时,在40mg/kg剂量时出现极轻度的关节毒性。但在18月龄成犬静脉注射14天时,在30mg/kg剂量时未出现关节毒性。光毒性实验:照射长波长紫外线(320~400nm),以小鼠耳廓厚度变化为指标研究光毒性时,经口给药剂量达200mg/kg时,未见明显变化。 |
本品为新型半合成B-内酰胺类的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与细胞内膜上的靶位蛋白结合,使细胞不能维持正常形态和正常分裂繁殖,最后溶菌死亡,由于本品对B-内酰胺酶极为稳定,对革兰氏阴性菌和厌氧菌具有强大的抗菌力,对革兰氏阳性菌作用略弱,对绿脓杆菌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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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必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需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详见[注意事项]项下有关内容。 |
1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静脉内大量注射,应选择合适部位,缓慢注射,以减轻对管壁的刺激及减少静脉炎的发生。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