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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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肟。【分子式】C16H15N5O7S2.H2O【分子量】507.50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醋酰钠,其化学名为N-(4-氨基苯基)磺酰基]乙酰胺钠盐水合物。分子式:C8H9N2NaO3S·H2O分子量:25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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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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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645 |
国药准字H4102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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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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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吮服或将本品加入适量温开水分散溶解后服用。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100mg,一日二次;重症或疗效欠佳时可增加到一次200mg,一日二次。2.小儿按一次1.5~3.0mg/kg(体重)计算给药,一日二次;重症患儿可增加至6mg/kg(体重),一日二次。【药物过量】尚无确切的临床资料。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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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老人用药】高龄患者慎用。【药物过量】尚无确切的临床资料。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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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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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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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头孢克肟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起杀菌作用,对多数β内酰胺酶稳定,许多产青霉素酶和头孢菌素酶菌株仍对本品敏感。头孢克肟在体外和体内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如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革兰氏阴性杆菌如流感杆菌(包括产酶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酶株)、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淋球菌(包括产酶株)均具良好抗菌作用。头孢克肟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副流感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多杀巴斯德菌、普罗威登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粘质沙雷菌、异型枸橼酸菌、丙二酸盐枸橼酸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其临床有效性尚未确立。本品对葡萄菌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与细菌体内的对氨基苯甲酸(PABA)竞争,抑制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碍细菌的生长、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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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