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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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肟。【分子式】C16H15N5O7S2.H2O【分子量】507.50 |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泊肟酯。 其化学名为:(6R,7R)-7-[2-(2-氨基噻唑-4-基)-2-(Z)-(甲氧亚氨基)-乙酰胺基]-3-甲氧甲基-8-氧-5-硫-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异丙氧羰氧乙基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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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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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645 |
国药准字H20051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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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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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吮服或将本品加入适量温开水分散溶解后服用。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100mg,一日二次;重症或疗效欠佳时可增加到一次200mg,一日二次。2.小儿按一次1.5~3.0mg/kg(体重)计算给药,一日二次;重症患儿可增加至6mg/kg(体重),一日二次。【药物过量】尚无确切的临床资料。 |
用法: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用量:成人: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100mg(1片),一日二次,疗程5-10天。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00mg(2片),一日二次,疗程10天。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2片),一日二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1片),一日二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2片)。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4片),一日二次,疗程14天。儿童:急性中耳炎,10mg/kg一日一次,或5mg/kg一日二次400mg~200m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00mg一日一次,或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扁桃体炎、鼻窦炎,10mg/k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200mg/天,分二次服用),疗程5-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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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老人用药】高龄患者慎用。【药物过量】尚无确切的临床资料。 |
1对青酶素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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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酌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5个月的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尚无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然没有实验证据显示头孢泊肟酯影响胚胎形成或致畸,但犹如所有药物一样,在妊娠的前几个月中应小心用药。头孢泊肟酯可从人乳汁中分泌,为避免哺乳婴儿不良反应的发生,哺乳期妇女应停止哺乳或更换其它药物。 老人注意事项: 头孢泊肟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不受年龄的影响,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分布有所改变,消除半衰期延长1.5至2小时,血浆的清除率和肾清除率减少,因此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酸酐清除率<50ml/min)可减量50%或一日服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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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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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头孢克肟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起杀菌作用,对多数β内酰胺酶稳定,许多产青霉素酶和头孢菌素酶菌株仍对本品敏感。头孢克肟在体外和体内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如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革兰氏阴性杆菌如流感杆菌(包括产酶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酶株)、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淋球菌(包括产酶株)均具良好抗菌作用。头孢克肟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副流感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多杀巴斯德菌、普罗威登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粘质沙雷菌、异型枸橼酸菌、丙二酸盐枸橼酸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其临床有效性尚未确立。本品对葡萄菌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 |
药理作用:头孢泊肟酯为口服广谱第三代头孢菌素,进入体内后经非特异性酯酶水解为头孢泊肟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效。 1本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达杀菌作用。本品对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耐药的许多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某些超广谱β-内酰胺酶无效。体外和临床感染研究均证实本品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1)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的菌株,但是对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无效)、腐生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除耐青霉素菌株)、化脓性链球菌。2)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淋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 2本品体外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1)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无乳链球菌、链球菌(C、F、G组)。但本品对肠球菌无效。2)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异型枸橼酸菌、催产克雷伯菌、普通变形杆菌、雷氏普罗维登斯菌、副流感嗜血杆菌。但本品对多数假单胞菌属和肠杆菌无活性。3)厌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大消化链球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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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 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3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 4应用利尿药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 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