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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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甲苯磺酸舒他西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阿莫西林0.25g、双氯西林0.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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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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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58 |
国药准字H1999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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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表皮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粪链球菌、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嗜血杆菌属、大肠杆菌、拟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如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及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等。3.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4.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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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温开水冲制成混悬液后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大于或等于30公斤的儿童常用量一次0.375~0.75g,一日2次;儿童:体重<30公斤者,每日每公斤体重50mg,分二次服用;无论成人或儿童,疗程一般为5~14天,必要时可延长。任何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最少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用本品单剂2.25g(6片)口服,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及舒巴坦血清浓度,怀疑为梅菌引起的淋病时,在使用本品前应接受暗视野检查,并最少在四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
用法:口服。 用量: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的儿童,常用量每次2粒(含阿莫西林0.5g和双氯西林0.25g),每6h一次。严重感染和呼吸道感染:每次3粒(阿莫西林0.75g和双氯西林0.3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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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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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尚未有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常用量每日按体重20毫克/千克,分4次服用;耳部感染、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推荐用量为每日按体重30毫克/千克,分4次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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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表皮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粪链球菌、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嗜血杆菌属、大肠杆菌、拟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如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及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等。3.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4.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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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舒巴坦与氨苄西林的酯化物,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氨苄西林为本品中的杀菌成份,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本身对细菌抑制性作用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它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本品对多种革兰氏阳性与革兰氏阴性细菌有效,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与一些耐甲氧苯青霉素菌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它链球菌属等阳性菌,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布兰汉氏卡他菌、埃希氏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 |
本品为由阿莫西林和双氯西林钠组成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双氯西林为异唑青霉素,后者不易被青霉素酶破坏。 本品体外对下列细菌有抗菌作用。 革兰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和B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粪链球菌、肺炎球菌等。 革兰阴性菌:淋病奈瑟氏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属细菌等。 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放线菌属细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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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对于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 2.应用本品前,应首先确定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过敏者禁用。 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5.本品长期应用时,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 6.由于尚未有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1.本品为青霉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果使用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治疗时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紧急处理,吸氧、使用肾上腺素、静脉输入皮质激素和保持气道通畅包括气管插管等。 2.对头孢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慎用。 3.已报告在使用所有种类青霉素(包括阿莫西林和双氯西林钠)的患者中发生假膜性结肠炎,它的严重程度为中度至重度。在使用青霉素患者发生腹泻时考虑这一情况是重要的。 4.明显肝功能低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