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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西酸舒他西林分散片

托西酸舒他西林分散片

处方 非医保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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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西酸舒他西林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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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托西酸舒他西林分散片
托西酸舒他西林分散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4: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4:1)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甲苯磺酸舒他西林。

阿莫西林三水合物和克拉维酸钾组成。

生产企业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958

国药准字H200412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上下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或温开水冲制成混悬液后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大于或等于30公斤的儿童常用量一次0.375~0.75g,一日2次;儿童:体重<30公斤者,每日每公斤体重50mg,分二次服用;无论成人或儿童,疗程一般为5~14天,必要时可延长。任何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最少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用本品单剂2.25g(6片)口服,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及舒巴坦血清浓度,怀疑为梅菌引起的淋病时,在使用本品前应接受暗视野检查,并最少在四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取本品置口腔中咀嚼后吞下。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体重≤40kg)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较重感染:按体重一次4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副作用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尚未有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若用本品,应按推荐剂量(见用法用量)。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应酌减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成分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上下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为舒巴坦与氨苄西林的酯化物,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氨苄西林为本品中的杀菌成份,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本身对细菌抑制性作用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它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本品对多种革兰氏阳性与革兰氏阴性细菌有效,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与一些耐甲氧苯青霉素菌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它链球菌属等阳性菌,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布兰汉氏卡他菌、埃希氏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注意事项

1.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对于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 2.应用本品前,应首先确定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过敏者禁用。 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5.本品长期应用时,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 6.由于尚未有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与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