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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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结构式:(参见头孢克洛分散片)【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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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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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88 |
国药准字H19990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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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主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等G+敏感菌引起的扁桃体炎、肺炎、猩红热、白喉及带菌者、淋病等感染;也可用于流感杆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咽喉感染等)、金葡菌引起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梅毒、肠道阿米巴病等。本品可作为军团病、支原体肺炎等的首选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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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成人常用剂量是0.25g,每8小时一次。支气管炎和肺炎的剂量是0.25g一次,每日三次。鼻窦炎推荐剂量为O.25g一次、每日三次,共lO日。较重的感染(如肺炎)或敏感性稍差的细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加倍。每日4g的剂量曾在正常人安全地用了28日,但每日总量不宜超过此量。治疗男性和女性急性淋球菌尿道炎、可给予了一次3g的剂量,与丙磺舒lg联合用。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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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慎用。(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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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者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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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主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等G+敏感菌引起的扁桃体炎、肺炎、猩红热、白喉及带菌者、淋病等感染;也可用于流感杆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咽喉感染等)、金葡菌引起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梅毒、肠道阿米巴病等。本品可作为军团病、支原体肺炎等的首选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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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菌素。本品为肠溶微丸胶囊,它避免了红霉素碱基在胃酸中的释放和失活。红霉素的抗菌谱如下:常见敏感菌株:A组链球菌、轻型链球菌、血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病双球菌、百日咳博代氏菌、卡他莫拉氏菌、白喉杆菌、单核细胞增多症李斯特菌、梭状芽胞杆菌、肺炎支原体、砂眼衣原体、军团菌、梅毒螺旋体、钩端螺旋体、弯曲杆菌。敏感性变化的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脆弱拟杆菌、霍乱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菌株:肠杆菌科、假单胞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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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