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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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结构式:(参见头孢克洛分散片)【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泊肟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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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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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88 |
国药准字H20020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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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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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成人常用剂量是0.25g,每8小时一次。支气管炎和肺炎的剂量是0.25g一次,每日三次。鼻窦炎推荐剂量为O.25g一次、每日三次,共lO日。较重的感染(如肺炎)或敏感性稍差的细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加倍。每日4g的剂量曾在正常人安全地用了28日,但每日总量不宜超过此量。治疗男性和女性急性淋球菌尿道炎、可给予了一次3g的剂量,与丙磺舒lg联合用。 |
用法: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 用量: 成人: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100mg(1片),一日二次,疗程5-10天。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2片),一日二次,疗程10天。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2片),一日二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1片),一日二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2片)。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4片),一日二次,疗程14天。 儿童:急性中耳炎10mg/kg一日一次,或5mg/kg一日二次400mg~200m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00mg一日一次,或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扁桃体炎、鼻窦炎,10mg/k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200mg/天,分二次服用),疗程5-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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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慎用。(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1对青酶素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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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者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者应注意下述内容及用量和给药间隔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给药。(1)高龄者多见生理功能降低,易出现副作用。(2)高龄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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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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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头孢泊肟酯为口服广谱第三代头孢菌素,进入体内后经非特异性酯酶水解为头孢泊肟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效。本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达杀菌作用。本品对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耐药的许多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某些超广谱β-内酰胺酶无效。体外和临床感染研究均证实本品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 1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的菌株,但是对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无效)、腐生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除耐青霉素菌株)、化脓性链球菌。 2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淋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 本品体外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1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无乳链球菌、链球菌(C、F、G组)。但本品对肠球菌无效。 2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异型枸橼酸菌、催产克雷伯菌、普通变形杆菌、雷氏普罗维登斯菌、副流感嗜血杆菌。但本品对多数假单胞菌属和肠杆菌无活性。 3厌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大消化链球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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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 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3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 4应用利尿药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 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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