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等眼疾的治疗。适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青少年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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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采用动物全眼球和甲状腺水解提取精制而成的纯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胱、甘、天冬、赖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有效成份。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100ml组分为:甘露醇15.0g、无水葡萄糖5.0g和氯化钠0.45g。 本品辅料为注射用水,加适量NaOH或HCl调节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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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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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085 |
国药准字H2002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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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等眼疾的治疗。适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青少年假性近视。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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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次100~250ml,每日1~4次。可根据病情酌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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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 (2)严重失水者; (3)活动性颅内出血者(颅内手术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脑充血; (5)糖尿病患者; (6)过敏体质者; (7)肾病患者;肌酣值大于正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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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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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等眼疾的治疗。适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青少年假性近视。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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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混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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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混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于阴凉避光处。在10天内用完,不宜久藏②用药期间如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③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 |
(1)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滴速为5~10ml/min,以免出现局部坏死。 (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 (3)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 (4)若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应复查K、Na、Cl、BUN、Cr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肾衰。 (5)使用12小时后无尿者,应停用。 (6)心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7)用药期间应监督①血压;②肾功能;③电解质浓度;④尿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