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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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碘苷,其化学名为2'-脱氧-5-碘尿苷。分子式:C9H11IN2O5,分子量:354.10。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霉素钙。化学名称:(-)-(1R,2S)-(1,2-环氧丙基)-磷酸钙-水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3H5O4CaP·H2O分子量:19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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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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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206 |
国药准字H2000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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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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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
口服,成人每日以磷霉素酸计2~4g; 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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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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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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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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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嘧啶类抗病毒药,能与胸腺嘧啶核苷竞争性抑制磷酸化酶,特别是DNA聚合酶,从而抑制病毒DNA中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或代替胸腺嘧啶核苷渗入病毒DNA中,产生有缺陷的DNA,使其失去感染力或不能重新组合,使病毒停止繁殖或失去活性而得到抑制。 |
本品为广谱抗生素。是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早期合成,使细菌的细胞壁合成受到阻抑而导致其死亡。 本品的抗菌谱较广,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的抗菌谱包括金葡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沙雷菌属、志贺菌属、绿脓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产气肠杆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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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3.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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