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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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碘苷,其化学名为2'-脱氧-5-碘尿苷。分子式:C9H11IN2O5,分子量:354.10。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毛果芸香碱。其化学名称为:4-[(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3-乙基二氢-2(3H)-呋喃酮硝酸盐。 分子式:C11H16N2O2·HNO3 分子量:27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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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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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206 |
国药准字H10960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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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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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
口服,每次4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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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心动过缓、低血压患者、冠心病。胃肠道痉挛、腹泻、腹痛、消化道溃疡病者,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者。哮喘病人、甲亢、癫痫、震颤麻痹等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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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要慎用本品,因患儿体重轻,易用药过量引起全身中毒。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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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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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嘧啶类抗病毒药,能与胸腺嘧啶核苷竞争性抑制磷酸化酶,特别是DNA聚合酶,从而抑制病毒DNA中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或代替胸腺嘧啶核苷渗入病毒DNA中,产生有缺陷的DNA,使其失去感染力或不能重新组合,使病毒停止繁殖或失去活性而得到抑制。 |
毛果芸香碱是拟胆碱药物,口服吸收后通过直接激动汗腺、唾液腺、泪腺、消化道和呼吸道腺体细胞M-胆碱受体引起分泌增多,以汗腺、唾液腺最明显。本品亦可激动消化道平滑肌M-胆碱受体而使胃肠蠕动和张力增加。也可使输尿管、膀胱等平滑肌兴奋。及分泌腺上的毒蕈碱受体而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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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
药物过量可产生明显出汗,流涎,恶心,胃肠痉挛、肌肉震颤,脉搏缓慢和血压下降。对严重的病例,阿托品是毛果芸香碱的拮抗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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