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碘苷,其化学名为2'-脱氧-5-碘尿苷。分子式:C9H11IN2O5,分子量:354.10。 |
(6R,7R)3甲基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新戊酰氧甲酯盐酸盐 |
|
| 生产企业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206 |
国药准字H2001014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1.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
|
| 用法用量 |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
口服: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500mg,每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每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500—2000mg(膀胱炎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新生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可靠的临床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衡量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利益。 2.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1.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嘧啶类抗病毒药,能与胸腺嘧啶核苷竞争性抑制磷酸化酶,特别是DNA聚合酶,从而抑制病毒DNA中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或代替胸腺嘧啶核苷渗入病毒DNA中,产生有缺陷的DNA,使其失去感染力或不能重新组合,使病毒停止繁殖或失去活性而得到抑制。 |
本品为口服的第三代广谱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口服后在体内迅速被水解为有抗菌活性的头孢他美发挥杀菌作用。本品对链球菌属(粪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对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淋病奈瑟氏球菌等革兰氏阴性菌都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尤其对头孢菌素敏感性低的沙雷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及柠檬酸菌属的抗菌活性明显。对细菌产生的β内酰氨酶稳定。本品对假单孢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肠球菌等耐药性微生物无效。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衡量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利益。 4.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 5.本品对新生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可靠的临床数据。 6.在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伪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霉素)。 7.若过量服用,发生严重反应,应洗胃,并采取对应治疗。 8.抗酸剂,H2拮抗体对本品药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