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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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碘苷,其化学名为2'-脱氧-5-碘尿苷。分子式:C9H11IN2O5,分子量:354.10。 |
主要成分:盐酸四环素0.5g,醋酸可的松(微粒结晶)0.5g,眼鲁基质加至1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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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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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206 |
国药准字H41025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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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砂眼、结膜炎等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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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
涂眼,1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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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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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频繁长期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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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砂眼、结膜炎等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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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嘧啶类抗病毒药,能与胸腺嘧啶核苷竞争性抑制磷酸化酶,特别是DNA聚合酶,从而抑制病毒DNA中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或代替胸腺嘧啶核苷渗入病毒DNA中,产生有缺陷的DNA,使其失去感染力或不能重新组合,使病毒停止繁殖或失去活性而得到抑制。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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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
1.应注意避免污染,不要使眼膏管口接触到皮肤表面。 2.涂眼后,如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或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3.对四环素可的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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