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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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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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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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83 |
国药准字Z2001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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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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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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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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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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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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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0.3%洛美沙星滴眼液滴入兔眼后,在结膜囊内储留时间长、浓度高,此浓度高于洛美沙星对敏感细菌的MIC50,并能向房水中移行。洛美沙星在炎症眼组织中的浓度高于在正常眼组织中,以角膜最高,眼睑、房水、虹膜睫状体、球结膜、眼外肌、巩膜、网膜脉络膜次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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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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