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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处方 非医保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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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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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383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0.3%洛美沙星滴眼液滴入兔眼后,在结膜囊内储留时间长、浓度高,此浓度高于洛美沙星对敏感细菌的MIC50,并能向房水中移行。洛美沙星在炎症眼组织中的浓度高于在正常眼组织中,以角膜最高,眼睑、房水、虹膜睫状体、球结膜、眼外肌、巩膜、网膜脉络膜次之。

注意事项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