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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苷滴眼液

碘苷滴眼液

处方 非医保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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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苷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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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碘苷滴眼液
碘苷滴眼液
克拉霉素分散片
克拉霉素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碘苷,其化学名为2'-脱氧-5-碘尿苷。分子式:C9H11IN2O5,分子量:354.10。

6-O-甲基红霉素

生产企业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837

国药准字H199902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法用量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2片),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4片),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       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①体重8~11kg,一次62.5mg(半片),每12小时1次;       ②体重12~19kg,一次125mg(1片),每12小时1次;       ③体重20~29kg,一次187.5mg(1片半),每12小时1次;       ④体重30~40kg,一次250mg(2片),每12小时1次;       ⑤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副作用

  1.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2.婴幼儿禁用。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禁用。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成分

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为嘧啶类抗病毒药,能与胸腺嘧啶核苷竞争性抑制磷酸化酶,特别是DNA聚合酶,从而抑制病毒DNA中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或代替胸腺嘧啶核苷渗入病毒DNA中,产生有缺陷的DNA,使其失去感染力或不能重新组合,使病毒停止繁殖或失去活性而得到抑制。

康美诺沙是大环内脂类抗生素红霉素的第二代衍生物,也是红霉素的取代品种之一,对革兰氏阳性细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康美诺沙对酸稳定性高,不易被胃酸破坏,具有血液浓度高,体内分布广、半衰期长,口服吸收良好,生物利用度高,作用时间长,毒副作用小,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 动力学

注意事项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