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化脓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痛、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脊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肌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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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克林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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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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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01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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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化脓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痛、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脊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肌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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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深部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次。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次。或遵医嘱。儿童:肌肉注身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15~25mg/kg/日,分2~3次。严重感染:25~40mg/kg/日,分2~3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将本品0.3g用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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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本品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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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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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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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化脓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痛、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脊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肌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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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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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头孢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可产生配伍禁忌;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 3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权衡利弊。 4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