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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处方 非医保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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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器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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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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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头孢丙烯颗粒
头孢丙烯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支含头孢哌酮钠以头孢哌酮计0.5g和舒巴坦钠以舒巴坦计0.5g。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130

国药准字H2005269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器道感染。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上呼吸道感染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   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   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进行外科引流排脓。   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用法用量

1 成人用药: 头孢哌酮/舒巴坦成人每日推荐剂量(比例1:1)如下: 头孢哌酮/舒巴坦(克)2.0-4.0 头孢哌酮(克)1.0-2.0 舒巴坦(克)1.0-2.0 上述剂量分等量,每12小时给药一次。在严重感染或难治性感染时,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每日剂量可增加到8克(1:1头孢哌酮/舒巴坦,即头孢哌酮与舒巴坦各4克)。病情需要时,接受1:1头孢哌酮/舒巴坦治疗的患者可另外单独增加头孢哌酮的用量,所用剂量应等分,每12小时给药一次。舒巴坦每日推荐最

口服,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  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4袋),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4袋),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4袋),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4袋),每天2次。  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  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  疗程一般7~14天,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头孢丙烯应按下表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剂量(mg)服药间隔  30~120常用量常规时间  0~29*50%常用量常规时间  *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部分头孢丙烯,因此应在血透完毕后服用。  肝功能不全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副作用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组份或其他头孢菌素过敏患者。以往发生过青霉素过敏性休克的患者,则不可选用本品。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已被有效地用于婴儿感染的治疗。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尚未进行过广泛的研究,因此本品在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前必须权衡利弊后谨慎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中没有发现本品对生殖能力和胎儿的损害,但在人类中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资料。因此孕妇应慎用,只有在明确指征时使用本品。 头孢哌酮和舒巴坦能少量分泌到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呈生理性的肝、肾功能减退,因此应慎用本品并需调整剂量。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使用头孢丙烯的安全性和疗效的资料。然而,已有有关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在新生儿体内蓄积(由于在此年龄段儿童药物半衰期延长)的报道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家免、小鼠和大鼠分别经口给予人用最大剂量(100mg)的0.8、8.5、18.5倍(以mg/m2计算)未发现对胎儿的影响。但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故仅在确有需要时方可用于怀孕妇女。   哺乳妇女单次口服头孢丙烯1g,可在乳汁中可发现少量药物(小于给药量的0.3%),24小时后平均水平在0.25-3.3μg/ml范围,因为尚不清楚头孢丙烯对哺乳婴儿的影响,故哺乳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健康老年志愿者(大于65岁)给予1g头孢丙烯,与20-40成人相比,AUC升高35%-60%,肾清除率下降40%。临床研究显示,当老年人接受和成人同样剂量时,安全有效性是可以接受的,且和非老年患者相当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器道感染。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上呼吸道感染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   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   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进行外科引流排脓。   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药理作用

本品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枸橼酸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良好抗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对本品高度敏感。本品对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亦有良好作用,对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株)仅具中度作用。头孢哌酮对多数革兰阳性厌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厌氧菌有良好作用。   头孢哌酮主要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舒巴坦本身抑菌作用较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药,与头孢哌酮联合应用后,可增加头孢哌酮抵抗多种β内酰胺酶降解的能力,对头孢哌酮产生明显的增效作用。

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该药的杀菌机制是通过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阻碍细菌细胞壁合成,从而导致细菌的溶解死亡。   体外试验证明,头孢丙烯对革兰阳性需氧菌中的金黄色葡葡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作用明显,对坚忍肠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表皮葡萄球菌、腐生葡萄球菌、Warnei葡萄球菌、无乳链球菌、链球苗C、D、F、G组和草绿色链球菌具抑制作用。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和粪肠球菌无效。对革兰氏阴性需氧菌的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高度敏感,可抑制Diversus枸橼酸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苗、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和弧菌的生长繁殖,对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摩氏摩根菌属、普通变形杆菌、普罗威登菌属、假单胞菌属的多数菌株无抗菌作用。对厌氧菌中的产黑色素类杆菌、艰难梭杆菌、产气荚膜杆菌、梭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和痤疮丙酸杆菌具一定抑制作用,对多数脆弱类杆菌株无抗菌作用。   毒理研究:   尚未进行长期致癌性研究。在沙门氏菌或大肠杆菌中进行的Ames试验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中进行的染色体畸变试验均未发现致突变作用。在鼠骨髓微核试验中口服给予剂量达人用最高剂量的30倍以上(以mg/m2计算)未发现染色体畸变。   雄性或雌性大鼠经口给予头孢丙烯剂量达人用量高剂量18.5倍(以mg/m2计算)未发现对生殖能力的损害。

注意事项

1.应用头孢哌酮-舒巴坦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因为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之间可能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在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中约5%~10%可对头孢菌素出现交叉过敏反应。因此有青霉素类过敏史的患者,有指征应用本品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后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应用本品时,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就地抢救,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2.肝、肾功能减退及严重胆道梗阻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需调整药剂量与给药间期,并应监测血药浓度。  3.少数患者在使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治疗后出现维生素K缺乏,其机制很可能与肠道菌群受到抑制有关。营养不良、吸收不良(如囊性纤维化患者)和长期静脉注射高营养制剂的患者及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宜补充维生素K,并监测凝血酶原时间。   4.在使用本品进行较长时间治疗时,应定期检查患者肝、肾、血液等系统功能。对于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和其他婴儿特别重要,同时也应防止引起二重感染。   5.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变化。   6.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反应。产妇临产前应用本品,新生儿此试验亦可为阳性。偶有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增高。   7.长期使用本品可能会导致有耐药性的微生物大量繁殖。在治疗期间应小心观察患者状况。   8.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在伴有肾功能不全合并肝功能损害的老年人群中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清除减少和表现分布容积增加。其中头孢哌酮的药物动力学参数与肝功能的损害程度密切相关,而舒巴坦的药物动力学参数则与肾功能损害程度密切相关。所以有肾功能不全和/或肝功能受损者需调整剂量。   9.有报道患者在使用头孢哌酮期间及用药后5天内饮酒,可引起面部潮红、出汗、头痛和心动过速等反应。患者在应用本品时应避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也应避免胃肠外给予含酒精成份的高营养制剂。   10.采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时,用Benidict溶液或Fehling试剂检查尿糖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11.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  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并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此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