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炎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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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火;急慢性支气管炎;2.胃肠道感染:病毒性肠炎;急必痢疾;轮状病毒所致腹泻;3.泌尿系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4.急症科应用:病毒所致发热、流感及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系等感染;5.五官科应用:中耳炎;鼻窦炎;鼻炎;6.其它应用:治疗癌症发热;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改善心肌缺血,心肌炎症状;治疗黄疸肝炎、性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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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炎琥宁。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羟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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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华世通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双鹤恩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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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43 |
国药准字H1999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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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火;急慢性支气管炎;2.胃肠道感染:病毒性肠炎;急必痢疾;轮状病毒所致腹泻;3.泌尿系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4.急症科应用:病毒所致发热、流感及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系等感染;5.五官科应用:中耳炎;鼻窦炎;鼻炎;6.其它应用:治疗癌症发热;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改善心肌缺血,心肌炎症状;治疗黄疸肝炎、性病等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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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肌内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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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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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胎盘绒毛滋养叶细胞有细胞毒作用,动物试验提示有抗早、中孕作用,故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症。本品亦可进入乳汁,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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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火;急慢性支气管炎;2.胃肠道感染:病毒性肠炎;急必痢疾;轮状病毒所致腹泻;3.泌尿系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4.急症科应用:病毒所致发热、流感及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系等感染;5.五官科应用:中耳炎;鼻窦炎;鼻炎;6.其它应用:治疗癌症发热;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改善心肌缺血,心肌炎症状;治疗黄疸肝炎、性病等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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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系植物穿心莲提取物-穿心莲内酯经酯化、脱水、成盐精制而成的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穿心莲内酯非临床药理研究表明: 1.本品对细菌内毒素引起发热的家兔有较强的解热作用,能促进发热的消退,作用迅速并可维持4小时以上; 2.本品能对抗由二甲苯或组织胺所引起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高; 3.本品能缩短戊巴比妥钠引起的小白鼠睡眠潜伏期,延长其睡眠时间,还能加强阈下量的戊巴比妥钠作用,引起小白鼠睡眠,该试验结果提示本品有明显的镇静作用; 4.本品能明显地促进大白鼠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加机体对病原体感染的应急能力; 5.临床病原学诊断实验和组织培养灭活试验显示本品体外对流感病毒甲Ⅰ型、甲Ⅲ型、肺炎腺病毒(Adv)Ⅲ型、Ⅳ型,肠合胞病毒(Rsv)均有一定灭活作用。 |
1.药理头孢羟氨苄为第一代口服头孢菌素,对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属及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2.药理头孢羟氨苄属低毒。给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剂量未发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连续6个月,对各组织器官未产生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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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需输注前新鲜配制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