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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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地塞米松磷酸钠。其化学名为: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磷酸酯二钠盐。其分子式:C22H28FNa2O8P,分子量:516.41。 |
头孢克洛化学名(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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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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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26 |
国药准字H1093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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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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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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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2.避免长期、频繁使用。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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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频繁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频繁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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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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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其主要机理为: 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2抗过敏、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地扩展。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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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眼压和有无真菌、病毒感染早期症侯。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