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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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地塞米松磷酸钠。其化学名为: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磷酸酯二钠盐。其分子式:C22H28FNa2O8P,分子量:516.41。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酰麦迪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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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明治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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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26 |
国药准字H1999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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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肺炎支原体等引起的毛囊炎、疖、痈、蜂窝组织炎、皮下脓肿、中耳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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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用温开水冲溶后服用。 1.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40mg(3~4万单位); 2.成人一日0.6~1.2g(60~120万单位),分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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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2.避免长期、频繁使用。 |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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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频繁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频繁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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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肺炎支原体等引起的毛囊炎、疖、痈、蜂窝组织炎、皮下脓肿、中耳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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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其主要机理为: 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2抗过敏、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地扩展。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不包括粪链球菌)、消化链球菌属、类杆菌属(不包括脆弱类杆菌)及流感嗜血杆菌有抗菌作用,对肺炎支原体有抑制生长作用,某些耐红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也对其敏感。其作用机理是通过与细菌核糖体70S亚基结合,而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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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眼压和有无真菌、病毒感染早期症侯。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3.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4.本品在pH6.5时吸收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