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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注射液

山梨醇注射液

处方 非医保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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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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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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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山梨醇注射液
山梨醇注射液
头孢泊肟酯片
头孢泊肟酯片
主要成分

山梨醇。其化学名称为:D-山梨糖醇。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泊肟酯化学名为:(6R,7R)-7-[2-(2-氨基噻唑-4-基)-2-(Z)-(甲氧亚氨基)-乙酰胺基]-3-甲氧甲基-8-氧-5-硫-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异丙氧羰氧乙基酯。

生产企业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2906

国药准字H200414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呼吸道感染:包括咽喉炎、咽喉脓肿、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感染、肺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庭大腺炎、前庭大腺脓肿、淋菌性尿道炎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包括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感染性粉瘤、肛门周围脓肿等。中耳炎、副鼻窦炎。乳腺炎。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25%溶液250~500m1,儿童一次量1~2g/kg,在20~30分钟内输入。为消退脑水肿,每隔6~12小时重复注射一次。

口服。成人每次1~2片(0.1~0.2g),一日2次,根据不同病种和病情而定。一般对上呼吸道感染、单纯尿路感染每次1片(0.1g),每日2次;重症可增至2片(0.2g),每日2次,疗程5~7天。对下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每次0.2g(2片),每日2次,疗程7~14天。饭后口服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山梨醇无反应者,因山梨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 2严重失水者; 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的孕妇研究资料,由于动物试验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的情况,所以,孕妇只有在确实需要时才能使用。本品尚无在分娩中使用的经验,所以,只有在确实需要时才能使用。本品可在人乳中分泌,由于本品对哺乳的婴儿有潜在的严重反应,所以应权衡对母亲的利弊后,再确定是中断哺乳或停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与其他成年人之间未见不良反应差异,但通常老年患者多见生理功能降低,易出现不良反应及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倾向,应慎用。

成分

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呼吸道感染:包括咽喉炎、咽喉脓肿、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感染、肺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庭大腺炎、前庭大腺脓肿、淋菌性尿道炎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包括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感染性粉瘤、肛门周围脓肿等。中耳炎、副鼻窦炎。乳腺炎。

药理作用

山梨醇单糖为甘露醇的异构体,作用与甘露醇相似但较弱,静脉注入本品浓溶液(25%)后,除小部份转化为糖外,大部以原形经肾排出,因形成血液高渗,可使周围组织及脑实质脱水而随药物从尿液排出,从而降低颅内压,消除水肿。注射后2小时出现高效,明显地使脑水肿逐渐平复,紧张状态消失,脑脊液压下降,在体内不被代谢,经肾小球滤过后在肾小管内甚少被重吸收,起到渗透利尿作用。 1组织脱水作用。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导致组织内(包括眼、脑、脑脊液等)水分进入血管内,从而减轻组织水肿,降低眼内压、颅内压和脑脊液容

药理作用头孢泊肟酯为口服广谱第三代头孢菌素,进入体内后经非特异性酯酶水解为头孢泊肟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效。本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达杀菌作用。本品对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耐药的许多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某些超广谱β-内酰胺酶无效。体外和临床感染研究均证实本品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的菌株,但是对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无效)、腐生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除耐青霉素菌株)、化脓性链球菌。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淋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本品体外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无乳链球菌、链球菌(C、F、G组)。本品对肠球菌无效。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异形枸橼酸菌、催产克雷伯菌、普通变形杆菌、雷氏普罗维登斯菌、副流感嗜血杆菌。本品对多数假单胞菌属和肠杆菌属无活性。厌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大消化链球菌属。毒理研究:遗传毒性:体内、外的研究(包括Ames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非程序DNA合成试验、有丝分裂重组、基因回复、正向基因突变试验和体内微核试验)结果均未发现本品有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当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约为10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为人用剂量的2倍),均未见本品对动物生育力和生殖功能有任何影响。无致畸和胚胎毒性。家兔剂量达3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为人用剂量的1~2倍)时,也未见致畸和胚胎毒性。

注意事项

1用后偶有头昏或血尿出现。 2心脏功能不全,或因脱水所致尿少患者慎用。 3有活动性脑出血患者,除在手术中外,不宜应用。 4针剂如有结晶析出,可用热水加温摇溶后再注射。注射不宜太快,否则,可引起头痛、视力模糊、眩晕、注射部疼痛。注射时注意药液不可漏出血管。

1避免与制酸剂、H2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同时服用。 2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应调节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 3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4易引起支气管哮喘、荨麻疹、湿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慎用。 5全身营养状态不佳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