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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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梨醇。其化学名称为:D-山梨糖醇。 |
阿莫西林钠,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 分子式:C16H18N3NaO5S 分子量:3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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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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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906 |
国药准字H1093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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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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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5%溶液250~500m1,儿童一次量1~2g/kg,在20~30分钟内输入。为消退脑水肿,每隔6~12小时重复注射一次。 |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成人一次0.5~1g,每6~8小时1次。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给药。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阿莫西林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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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山梨醇无反应者,因山梨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 2严重失水者; 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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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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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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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山梨醇单糖为甘露醇的异构体,作用与甘露醇相似但较弱,静脉注入本品浓溶液(25%)后,除小部份转化为糖外,大部以原形经肾排出,因形成血液高渗,可使周围组织及脑实质脱水而随药物从尿液排出,从而降低颅内压,消除水肿。注射后2小时出现高效,明显地使脑水肿逐渐平复,紧张状态消失,脑脊液压下降,在体内不被代谢,经肾小球滤过后在肾小管内甚少被重吸收,起到渗透利尿作用。 1组织脱水作用。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导致组织内(包括眼、脑、脑脊液等)水分进入血管内,从而减轻组织水肿,降低眼内压、颅内压和脑脊液容 |
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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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后偶有头昏或血尿出现。 2心脏功能不全,或因脱水所致尿少患者慎用。 3有活动性脑出血患者,除在手术中外,不宜应用。 4针剂如有结晶析出,可用热水加温摇溶后再注射。注射不宜太快,否则,可引起头痛、视力模糊、眩晕、注射部疼痛。注射时注意药液不可漏出血管。 |
1青霉素类药物偶可致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