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山梨醇注射液

山梨醇注射液

处方 非医保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查看说明书
山梨醇注射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山梨醇注射液
山梨醇注射液
氨碘肽注射液
氨碘肽注射液
主要成分

山梨醇。其化学名称为:D-山梨糖醇。

本品为猪全眼球与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精制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胱甘天冬赖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本品辅料为:聚山梨酯-80。

生产企业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2906

国药准字H200133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25%溶液250~500m1,儿童一次量1~2g/kg,在20~30分钟内输入。为消退脑水肿,每隔6~12小时重复注射一次。

肌内注射,一次2毫升,或遵医嘱,30日为一个疗程。滴眼每日2-4次。

副作用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山梨醇无反应者,因山梨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 2严重失水者; 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禁用。 3.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者禁用,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4.正在使用汞制剂者禁止同时使用本品。

禁忌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药理作用

山梨醇单糖为甘露醇的异构体,作用与甘露醇相似但较弱,静脉注入本品浓溶液(25%)后,除小部份转化为糖外,大部以原形经肾排出,因形成血液高渗,可使周围组织及脑实质脱水而随药物从尿液排出,从而降低颅内压,消除水肿。注射后2小时出现高效,明显地使脑水肿逐渐平复,紧张状态消失,脑脊液压下降,在体内不被代谢,经肾小球滤过后在肾小管内甚少被重吸收,起到渗透利尿作用。 1组织脱水作用。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导致组织内(包括眼、脑、脑脊液等)水分进入血管内,从而减轻组织水肿,降低眼内压、颅内压和脑脊液容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浑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注意事项

1用后偶有头昏或血尿出现。 2心脏功能不全,或因脱水所致尿少患者慎用。 3有活动性脑出血患者,除在手术中外,不宜应用。 4针剂如有结晶析出,可用热水加温摇溶后再注射。注射不宜太快,否则,可引起头痛、视力模糊、眩晕、注射部疼痛。注射时注意药液不可漏出血管。

1.个别病人用药后如出现皮肤瘙痒及全身不适者,应停用。 2.本品如有振摇后不消失的析出物,则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