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因细菌引起的呼吸道轻、中度的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感染或副鼻窦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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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溴已新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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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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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26 |
国药准字Z20043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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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因细菌引起的呼吸道轻、中度的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感染或副鼻窦炎等。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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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为1粒,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量不可超过4g。 儿童一日口服剂量为20mg/kg,一日3次,重症可按一日40mg/kg给予,但一日量不超过1g。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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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咳血者不能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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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当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后,虽没有数据证明其危害,但由于药物会进入母乳,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品;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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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因细菌引起的呼吸道轻、中度的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感染或副鼻窦炎等。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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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菌、祛痰药。头孢克洛: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氏阳性细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产青霉素酶金葡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葡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为强2~4倍。头孢克洛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为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头孢克洛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头孢克洛可抑制所有流感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球菌对本品其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头孢克洛耐药。 盐酸溴已新:有较强的溶解粘痰作用,可使痰中的多糖纤维素裂解,稀化痰液。抑制杯状细胞和粘液腺体合成糖蛋白使痰液中的唾液酸减少,减低痰粘度,便于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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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严重损伤、胃溃疡患者、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对老年体弱无力排痰者,应协助排痰。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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