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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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称为: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分子式:C41H76N2O15分子量:837.03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丙托溴铵一水合物。 化学名称:(8r)-3a-羟基-8-异丙基-1aH,5aH-溴化托品(±)-托品酸盐-水合物(=异丙托溴铵一水合物) 分子式:C20H30BrNO3·H2O 分子量:4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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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仁合益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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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967 |
国药准字H20213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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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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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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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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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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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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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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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7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超敏反应使用本品后可能会出现速发型超敏反应,极少数病例报告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支气管痉挛和口咽部水肿及过敏反应等。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和其它吸入药品一样,本品也可导致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并可能危及生命。如果出现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换用其它替代治疗。眼部并发症有窄角型青光眼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当雾化的异丙托漠铵单独或与肾上腺素能β2-受体激动剂合用,雾化液进入患者眼睛时,有个别报告出现眼部并发症(如瞳孔散大眼内压增高、窄角型青光眼、眼痛)。眼痛或眼部不适,视物模糊、与结膜充血所致的红眼有关的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和角膜水肿可能是急性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如果出现上述某些症状,应首先使用缩瞳药并立即求助医师。患者应在指导下正确使用本品。应注意避免药液或气雾进入眼睛。建议患者通过喷嘴吸入雾化吸入液。如果得不到该装置,可以使用合适的雾化面罩。特别提醒有青光眼倾向的患者应注意保护眼睛。肾脏及泌尿系统反应已经存在尿道阻塞(如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慎用本品。胃肠动力障碍有囊性纤维化的患者更易于出现胃肠动力障碍。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械能力的影响目前尚无本品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械能力影响的研究。但是.应告知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如头晕调节障碍、瞳孔散大和视物模糊。因此在驾驶汽车或操纵机械时应引起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