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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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利巴韦林(C8H12N4O5)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前胡、白前、苦杏仁(去皮炒)、桑叶、麻黄、半夏曲(麸炒)、桔梗、川贝母、紫苏子(炒)、化橘红(盐炙)、紫菀、款冬花(蜜炙) 、旋覆花、海浮石(煅) 、马兜铃(蜜炙)、茯苓、甘草(蜜炙)、远志(炒焦)、石膏、细辛、五味子(醋炙)、桂枝(炒)、浙贝母、白芍(酒炙)、葶苈子、射干、百部(蜜炙) 、薤白、黄芩、党参、大枣、煅蛤壳粉、青黛、罂 粟壳(蜜炙)、生姜、枇杷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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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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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23 |
国药准字Z1102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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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散风清热,宣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邪,痰热阻肺,咳嗽痰盛,气促哮喘,不能躺卧,喉中作痒,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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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2次,八岁以内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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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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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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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散风清热,宣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邪,痰热阻肺,咳嗽痰盛,气促哮喘,不能躺卧,喉中作痒,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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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广谱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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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本品含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服用时请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该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