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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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利巴韦林(C8H12N4O5)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曲尼司特和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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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三裕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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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23 |
国药准字H200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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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轻、中度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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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 |
口服一次1粒,每隔8小时1次,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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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肌肉和手指震颤、心悸、嗜睡、头晕、头痛、口炎、恶心、倦怠等。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目眩、呕吐、口咽发干、膀胱刺激等。3.偶见腹痛、腹泻、胃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和皮疹、全身瘙痒等过敏反应。4.实验室检查可见红细胞数、血红蛋白值下降,肝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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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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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轻、中度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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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广谱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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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对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可能对本品呈交叉过敏。2.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可逐步减低,至最低维持量。5.长期反复使用病人可对本品中的硫酸沙丁胺醇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6.司机、操作机器者、高空作业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