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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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辅料:氢氧化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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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Zambon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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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46 |
注册证号H20150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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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治疗浓稠粘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者、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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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细菌性支气管炎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或一次0.3g(3粒),一日2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14日。 3.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0.3g(3粒),一日2次。 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0.4g(4粒),手术前2-6小时服用。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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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全身用药时偶然出现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和罕见的支气管痉挛。喷雾药液对鼻咽和胃肠道有刺激,可出现鼻液溢、胃肠道刺激,如:口腔炎、恶心和呕吐的情况。在非常罕见的病例中已经报告,一些严重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Lyell氏综合症等,其发生与乙酰半胱氨酸的给药有时间关系。在大多数病例中,能够发现至少一种更有可能涉及触发所报告皮肤粘膜综合症的共-可疑药物。正因如此,如果皮肤或粘膜发生任何新变化,应立即就医,并且立即停止使用乙酰半胱氨酸。一些研究证实,乙酰半胱氨酸给药后可出现血小板聚集降低的现象。尚未确定其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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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 2.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 3.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非常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才可使用。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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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治疗浓稠粘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者、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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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扬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
药理作用:乙酰半胱氨酸分子结构中的巯基基团使粘蛋白分子复合物间的双硫键断裂,降低痰液粘度,使痰容易咳出。 毒理研究:乙酰半胱氨酸毒性极低。大鼠口服乙酰半胱氨酸的LD50高于10g/kg,口服1g/kg/日达12周,大鼠表现很好的耐受性。犬口服300mg/kg/日,持续1年后,未发现任何毒性反应。 生殖毒性,观察大鼠和兔在妊娠期用大剂置乙酰半胱氨酸后对后代器官发育期无畸形影响。致突变研究,乙酰半胱氨酸无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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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4粒),此后0.2g(2粒),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3粒),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m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使用乙酰半胱氨酸,特别是开始用喷雾剂方式治疗时可液化支气管内的分泌物,并刺激分泌物量增加。如果病人不能适当排痰,应做体位引流或通过支气管内吸痰方式将分泌物排出,以避免分泌物潴留阻塞气道。患有支气管哮喘的病人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1.安瓿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开启安瓿的药液应放置在冰箱内,并在24小时内使用。对于先前开启安瓿的药液不得给病人使用。2.开启安瓿时虽可闻到硫磺味,但不影响产品质量。用于或放入喷雾器中贮存,药液呈粉红色但不影响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3.由于本品与橡胶、铁、铜等发生反应,所以本品做喷雾吸入治疗时应采用塑胶和玻璃制喷雾器。药物在使用后应清洗喷雾器。4.胃溃疡或有胃溃疡病史的患者,尤其是当与其他对胃粘膜有刺激作用的药物合用时,慎用本品。5.本品每支含43mg(1.9mmol)钠,限钠饮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6.本品应保存在小儿不易接触处。7.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