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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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化学名称:1-β-D-呋喃核糖基-1H- 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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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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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86 |
国药准字H220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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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疮疹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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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0.4g,每日一次,静脉滴注。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口服。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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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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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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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疮疹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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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广谱抗菌剂。对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及部分厌氧菌均显示强力的杀菌活性。对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耐氨苄青霉素的流感杆菌及吡哌酸的大肠杆菌及其他药物耐药的细菌,本药抗菌效力优良。动物感染模型体内抗菌效力试验表明,本品优于诺氟沙星、依诺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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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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