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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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红参、蛤蚧、知母、桑白皮、川贝母、茯苓、甘草、苦杏仁(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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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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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86 |
国药准字Z14021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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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补肾益肺,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久病咳喘,胸满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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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0.4g,每日一次,静脉滴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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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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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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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补肾益肺,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久病咳喘,胸满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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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广谱抗菌剂。对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及部分厌氧菌均显示强力的杀菌活性。对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耐氨苄青霉素的流感杆菌及吡哌酸的大肠杆菌及其他药物耐药的细菌,本药抗菌效力优良。动物感染模型体内抗菌效力试验表明,本品优于诺氟沙星、依诺沙星。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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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
肺痨患者需在抗痨治疗基础上使用本品。(肺痨又称肺结核,是由结核菌引起的一种慢性肺部传染病,是肺病中的常见病。是一种由于正气虚弱,感染痨双侧虫,侵蚀肺脏所致的,以咳嗽、咯血、潮热、盗汗及身体逐渐消瘦等症为主要临床表现、具有传染性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可以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前者为人体第一次感染结核菌引起的病变,称之为原发感染,多见于幼儿和少年,而后者则在原发感染的基础上,残留在病灶内,淋巴结内的结核菌长期潜伏,当机体抵抗能力下降时,结核菌又可活跃、繁殖而致病,我们称之为内源性复发,又称之为继发性肺结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