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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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麻黄(炙)、苦杏仁、桔梗、前胡、浙贝母、百部、北沙参、木蝴蝶、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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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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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86 |
国药准字Z2005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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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清宣肺气,止咳化痰。用于外感咳嗽属表寒里热证,症见微恶寒、发热、咳嗽、咯痰、痰稠质粘、口干苦、烦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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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0.4g,每日一次,静脉滴注。 |
开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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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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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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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清宣肺气,止咳化痰。用于外感咳嗽属表寒里热证,症见微恶寒、发热、咳嗽、咯痰、痰稠质粘、口干苦、烦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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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广谱抗菌剂。对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及部分厌氧菌均显示强力的杀菌活性。对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耐氨苄青霉素的流感杆菌及吡哌酸的大肠杆菌及其他药物耐药的细菌,本药抗菌效力优良。动物感染模型体内抗菌效力试验表明,本品优于诺氟沙星、依诺沙星。 |
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延长枸橼酸致咳豚鼠的咳嗽潜伏期和减少咳嗽次数,减少浓氨水致小鼠的咳嗽次数;可增加小鼠呼吸道酚红排出量,增加大鼠气管排痰量;对氯化乙酰胆碱和磷酸组织胺混合液致喘豚鼠的引喘潜伏期有一定的延长作用;可抑制大鼠被动皮肤过敏反应;可减少二甲苯引起的小鼠耳肿胀程度和降低角叉菜胶引起的大鼠足跖肿胀率;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有一定的降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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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
1.忌烟,酒及辛、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