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大环内酯类广谱抗生素,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急性支气管炎:由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由嗜肺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引起。鼻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化脓性链球菌引起。注:地红霉素在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鼻咽炎时有效,并能根除;对预防风湿热的治疗尚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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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红霉素,其化学名称为9(S)-9-脱氧代-11-脱氧-9,11-[亚胺(1R)-2-(2-甲氧基乙氧基)-乙叉]氧]红霉素。其分子式:C42H78N2O4,分子量:835.09。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分子式:C13H18Br2N2O•HCl 分子量:414.57 辅料:氯化钠、枸橼酸、磷酸氢二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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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凯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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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34 |
国药准字H2022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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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广谱抗生素,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急性支气管炎:由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由嗜肺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引起。鼻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化脓性链球菌引起。注:地红霉素在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鼻咽炎时有效,并能根除;对预防风湿热的治疗尚无报道。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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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一小时内服用,不得分割、压碎、咀嚼。常规剂量:一天一次,一次两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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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地红霉素、红霉素和其他大环内酯抗生素严重过敏的患者禁用; 2.可疑或潜在菌血症患者(因其不能提供有效的药物浓度达到治疗部位)禁用; 3.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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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平均Cmax、AUC随年龄的增加而趋于升高,但在统计学或临床上均无显著性差异。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时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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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广谱抗生素,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急性支气管炎:由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由嗜肺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引起。鼻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化脓性链球菌引起。注:地红霉素在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鼻咽炎时有效,并能根除;对预防风湿热的治疗尚无报道。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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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地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胺的前体药物,其作用机理是通过与敏感微生物的50S核糖体亚基结合,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动物体外试验和临床感染治疗均证实本品对下列微生物具有活性: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针对甲氧西林敏感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卡他莫拉菌。其他微生物:肺炎支原体。体外研究表明:本品对产单核细胞李斯特菌、葡萄球菌(C、F、G组)、百日咳鲍特菌、痤疮丙酸杆菌等有活性。对其他大环内酯抗生素耐药的细菌,对本品也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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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轻度肝损伤者,其平均Cmax、AUC和分布体积随服药次数的增多而略由增加,但不必调整剂量; 2.肾功能不全:其平均Cmax、AUC随肌肝清除率的降低而趋于升高,但肾脏损伤(包括透析)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3.对于轻度伪膜性结肠炎病例,通常仅仅是停药就能奏效,对于中度至严重病例,就应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
1.有报道使用氨溴索时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和急性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AGEP)。若出现渐进性皮疹症状(有时伴有水疱或粘膜损伤),请停止使用本品,立即就医。大部分这些反应可以由潜在疾病或其它并发症的严重程度解释。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初期,患者最初可能会出现类似流感的非特异性症状,如发烧、寒战、鼻炎、咳嗽和咽喉痛,由于这些误导性症状,可能采用针对咳嗽和感冒治疗的对症治疗。2.原则上吸入有支气管痉挛反应的危险,本品不应用于已知气管系统有过敏性和/或过敏体质的患者。3.建议支气管哮喘患者吸入给药前使用支气管解痉药。4.若支气管运动功能受损、分泌物较多(如罕见的恶性纤毛综合征),应慎用本品以防分泌物堵塞。5.肾功能不全或患有严重肝病的患者,应遵医嘱使用本品。作为由肝代谢肾清除的药物,当肾功能严重不全时,肝内生成的氨溴索代谢物会蓄积。6.有消化性溃疡患者应慎用盐酸氨溴索。7.若在吸入给药4~5日后症状恶化或无改善,需咨询医师。8.在气溶胶深度吸入时可能出现咳嗽刺激,因此吸入期间需正常吸气和呼气。9.未见影响驾驶和机械操作的证据,尚无相关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