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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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氨溴索(又称盐酸溴环己胺醇)。辅料:一水柠檬酸、二水磷酸氢二钠。氯化钠、注射用水、氮气。 |
枇杷叶(去毛)、桔梗、紫苑、杏仁水、陈皮、干芦根、甘草浸膏、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饴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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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童涵春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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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73 |
国药准字Z31020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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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
咳嗽痰多、痰少难咳、痰中带血、咽干喉痛、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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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均为慢速静脉滴注。 |
口服一次15~20克,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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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它配方成分过敏者不宜使用。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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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老人注意事项: 无特殊注意事项。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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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
咳嗽痰多、痰少难咳、痰中带血、咽干喉痛、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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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急性毒性试验中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氨溴索无致突变性(Ames和微核试验)。对于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氨溴索无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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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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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常伴有鼻流黄涕。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