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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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氨溴索(又称盐酸溴环己胺醇)。辅料:一水柠檬酸、二水磷酸氢二钠。氯化钠、注射用水、氮气。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甘草(参炙)、半夏(制)、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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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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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73 |
国药准字Z5102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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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
外感风寒、内停水饮所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干呕、流清涕、鼻塞、声重、头痛、肢体酸痛、口不渴、舌苔薄白、脉浮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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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均为慢速静脉滴注。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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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它配方成分过敏者不宜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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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老人注意事项: 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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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
外感风寒、内停水饮所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干呕、流清涕、鼻塞、声重、头痛、肢体酸痛、口不渴、舌苔薄白、脉浮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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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急性毒性试验中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氨溴索无致突变性(Ames和微核试验)。对于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氨溴索无致癌性。 |
药理实验研究证明,本方中麻黄主要成分为麻黄碱,具有平喘、发汗、利尿及松弛支气管平滑肌,增加肺灌流量的作用;细辛、五味子、桂枝组合煎液对离体气管平喘作用亦较佳。本方有镇咳祛痰作用,方中芍药、五味子、细辛可作为祛痰剂;半夏、干姜、细辛可排出气管中滞留水分;甘草不仅有中枢性镇咳作用,而且通过改善肺循环,纠正细胞内脱水而发挥止咳作用。本方还具有抗炎,抗过敏降温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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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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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5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