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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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氨溴索(又称盐酸溴环己胺醇)。辅料:一水柠檬酸、二水磷酸氢二钠。氯化钠、注射用水、氮气。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头孢克洛250mg,盐酸溴已新8mg(以溴已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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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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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73 |
国药准字H2005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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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
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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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均为慢速静脉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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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它配方成分过敏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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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老人注意事项: 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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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
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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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急性毒性试验中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氨溴索无致突变性(Ames和微核试验)。对于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氨溴索无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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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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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与青霉素类抗生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或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