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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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氨溴索(又称盐酸溴环己胺醇)。辅料:一水柠檬酸、二水磷酸氢二钠。氯化钠、注射用水、氮气。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葡萄糖酸锌100mg、布洛芬15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辅料为:淀粉、糊精、羟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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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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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73 |
国药准字H1097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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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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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均为慢速静脉滴注。 |
口服。成人一次服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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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它配方成分过敏者不宜使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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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老人注意事项: 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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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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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急性毒性试验中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氨溴索无致突变性(Ames和微核试验)。对于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氨溴索无致癌性。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胃烧灼感等轻度消化道反应,也可出现胃肠道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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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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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幽门十二指肠梗阻、青光眼。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儿童用量请仔细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