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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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丙卡特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化学名称:4-硝基-2-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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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丕康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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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64 |
国药准字H200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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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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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g,一日1次,睡前服用,或一次50(g,一日2次,清晨及睡前服用。 6岁以上儿童:一次25(g,服用方法同成人。儿童可依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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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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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和幼儿服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服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所以对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权衡利弊方可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应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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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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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对支气管的β2受体具有高度选择性,其支气管扩张作用强而持久。尚具有较强抗过敏作用,不仅可抑制速发型的气道阻力增加,而且可抑制迟发型的气道反应增高。本品尚可促进纤毛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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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可能引起心率失常,服用时应予注意; 2.以下患者慎用: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 3.孕妇服用应注意:由于妊娠期服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所以对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权衡利弊方可服用; 4.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及幼儿服用时注意:由于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和幼儿服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慎用; 5.相互作用:因本药与肾上腺素及异丙肾上腺素等儿茶酚胺类并用时会引起心律失常、心率增加,故应避免与上述药物并用; 6.其它:本品有抑制过敏引起的皮肤反应作用,故评估皮肤试验反应时,应考虑到本药对反应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