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属氟喹诺柄类抗菌药物,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妇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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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氟罗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钠、糖精钠、蔗糖、樱桃香精、羟苯乙酯、苯甲酸钠、枸橼酸、乙醇、焦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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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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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53 |
国药准字H4402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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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氟喹诺柄类抗菌药物,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妇科感染等。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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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避光静脉缓慢滴注,成人每次0.2-0.4g,每日一次,稀释于5%葡萄糖250mL-500mL注射液中。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0.5~1格),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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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式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3.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5.新生儿、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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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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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属氟喹诺柄类抗菌药物,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妇科感染等。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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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氏菌、绿脓杆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菌团菌、淋球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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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忌与生理盐水或葡萄糖盐水并用。 2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作用。 4三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45-60分钟内不超过0.2g。 5在治疗过程中以及治疗结束后三天内,避免阳光浴和人工紫外线照射。6.冬季遇冷如有结晶析出,温水中溶化后使用。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