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属氟喹诺柄类抗菌药物,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妇科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氟罗沙星。 |
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坏己醇盐酸盐。分子式:C13H18Br2N2O · HCI分子量:414.6 |
|
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53 |
国药准字H200105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氟喹诺柄类抗菌药物,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妇科感染等。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
用法用量 |
避光静脉缓慢滴注,成人每次0.2-0.4g,每日一次,稀释于5%葡萄糖250mL-500mL注射液中。 |
口服。每次口服10ml (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式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 (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 及过敏反应 (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报道,用怀孕的minipigs进行实验证实氨溴索有经胎盘的显著转移;用大鼠作致畸研究,接受50mg/kg剂量的氨溴索对生殖和胎儿无不良影响。建议怀孕的头三个月内不予采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5-12岁儿童:每次5ml(15mg),每日3次; 2-5岁儿童:每次2.5ml(7.5mg),每日3次; 2岁以下儿童:每次2.5mg(7.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不论成人或儿童,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老年用药: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
成分 |
本品属氟喹诺柄类抗菌药物,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妇科感染等。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氏菌、绿脓杆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菌团菌、淋球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忌与生理盐水或葡萄糖盐水并用。 2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作用。 4三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45-60分钟内不超过0.2g。 5在治疗过程中以及治疗结束后三天内,避免阳光浴和人工紫外线照射。6.冬季遇冷如有结晶析出,温水中溶化后使用。 |
1. 如支气管运动机能受阻和大量分泌物时 (如少见的恶性纤毛综合症) 应慎用本药,否则可能出现分泌物阻塞情况。 2.注意保存,勿让药品落入儿童手中。 3.肝、肾功能不全者谨慎用药。 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 5.如发现本品性状改变、渗漏、漏气、瓶身破损或有异物者均禁止使用。 6.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