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属氟喹诺柄类抗菌药物,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妇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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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氟罗沙星。 |
麻黄(蜜炙)、石膏、鱼腥草、前胡、苦杏仁、浙贝母、葶苈子、桑白皮、枳壳、丹参、川芎、太子参、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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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吉林万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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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53 |
国药准Z2003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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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氟喹诺柄类抗菌药物,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妇科感染等。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心病(发作期)属痰热症,症见:咳嗽喘促,痰黄黏稠,或胸闷,心悸,发热,口唇发绀,便干,舌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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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避光静脉缓慢滴注,成人每次0.2-0.4g,每日一次,稀释于5%葡萄糖250mL-500mL注射液中。 |
温开水冲服,每次10g,一日3次,4周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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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式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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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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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属氟喹诺柄类抗菌药物,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妇科感染等。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心病(发作期)属痰热症,症见:咳嗽喘促,痰黄黏稠,或胸闷,心悸,发热,口唇发绀,便干,舌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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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氏菌、绿脓杆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菌团菌、淋球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 |
临床前药理实验表明,本品对肾上腺素致肺水肿模型大鼠的肺水含量有一定降低作用;对注射异丙肾上腺素后的小鼠耐缺氧存活时间有一定延长作用;可延长二氧化硫引咳小鼠的咳嗽潜伏期,减少咳嗽次数;可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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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忌与生理盐水或葡萄糖盐水并用。 2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作用。 4三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45-60分钟内不超过0.2g。 5在治疗过程中以及治疗结束后三天内,避免阳光浴和人工紫外线照射。6.冬季遇冷如有结晶析出,温水中溶化后使用。 |
必要时配合使用抗生素等综合治疗措施。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