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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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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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分子式:C13H18Br2N2O•HCl 分子量:414.57 辅料:氯化钠、枸橼酸、磷酸氢二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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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峨嵋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凯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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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33 |
国药准字H2022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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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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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4日。3.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0.4g,手术前2~6小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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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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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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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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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毒理】1.药理: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2.毒理:本品仅在用CHO/HGPRT方法进行的体外致突变试验中,浓度≥226μg/ml时有微弱的阳性反应。小鼠口服人用推荐剂量34倍的本品时不影响其生育力。【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后吸收完全,生物利用度为90%~98%。单次空腹口服400mg,1.5小时后达血药峰浓度(Cmax)3.0~5.2mg/L。本品在体内分布广,组织穿透性好,在皮肤、痰液、扁桃体、前列腺、胆囊、泪液、唾液和齿龈等组织中的药物浓度均达到或高于血药浓度,血消除半衰期(t1/2?)约为7~8小时。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给药后48小时约可自尿中以药物原形排出给药量的60%~80%,仅少量(5%)在体内代谢,胆汁排泄约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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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药物过量】逾量的处理:(1)催吐、冼胃。(2)支持疗法和对症处理。大鼠和小鼠大剂量服用本品时,会出现流涎、震颤、活动度降低、呼吸困难、阵挛性惊厥直至死亡。 |
1.有报道使用氨溴索时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和急性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AGEP)。若出现渐进性皮疹症状(有时伴有水疱或粘膜损伤),请停止使用本品,立即就医。大部分这些反应可以由潜在疾病或其它并发症的严重程度解释。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初期,患者最初可能会出现类似流感的非特异性症状,如发烧、寒战、鼻炎、咳嗽和咽喉痛,由于这些误导性症状,可能采用针对咳嗽和感冒治疗的对症治疗。2.原则上吸入有支气管痉挛反应的危险,本品不应用于已知气管系统有过敏性和/或过敏体质的患者。3.建议支气管哮喘患者吸入给药前使用支气管解痉药。4.若支气管运动功能受损、分泌物较多(如罕见的恶性纤毛综合征),应慎用本品以防分泌物堵塞。5.肾功能不全或患有严重肝病的患者,应遵医嘱使用本品。作为由肝代谢肾清除的药物,当肾功能严重不全时,肝内生成的氨溴索代谢物会蓄积。6.有消化性溃疡患者应慎用盐酸氨溴索。7.若在吸入给药4~5日后症状恶化或无改善,需咨询医师。8.在气溶胶深度吸入时可能出现咳嗽刺激,因此吸入期间需正常吸气和呼气。9.未见影响驾驶和机械操作的证据,尚无相关研究。 |